律师:婚外情取证的3个秘诀+4个口头禅(可靠有效)
婚姻本应是美好、温馨、幸福的代名词,但现实生活中,“婚外情”却成为夫妻感情的最大杀手之一。有些夫妻发现对方不忠时,往往会注意收集婚外情的证据,甚至花钱聘请“侦探公司”进行调查,希望在离婚诉讼中占据主动。然而,其中一些行为超出了法律的界限异地重婚取证,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
律师友情提醒:诉讼当事人一定要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要注意取证的合法性,不要侵犯他人包括第三方的隐私权。
例如,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私家侦探杨波等人,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四人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1年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以上5000元以下。
▌如果想异地“抓奸”深圳出轨调查取证,可以向“110”求助
为了取得配偶与第三人同居的证据,当事人不得擅自闯入他人住宅取证。由于这种取证方式不合法,可能会引发闯入私人住宅的侵权问题。遇到这种情况,如果当事人能够确认丈夫与第三者同居,最好的办法就是拨打“110”报警,由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屋,然后进行处理。查询和记录以确认配偶与第三方之间的关系。法庭一般会接受同居证据。相反,通过在床上抓到奸夫来证明同居关系是很困难的。
如今异地重婚取证,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深圳婚姻调查取证,各种名称的侦探社、调查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当事人抱着“抓奸取证”的心态,不惜一切手段、不惜一切代价。那么,离婚诉讼中千辛万苦搜集到的“证据”到底有多重要呢?从目前的法律规定和审判案例来看,即使有“被困在床上”的直接证据,也不一定能被法院判定为精神损害。补偿支持。
例如,上海成梅得知丈夫住在南汇区航头镇情人张二妮租住的房子里后,便邀请亲戚王猛和另外三男三女到家里“抓奸”。 ”程梅带着大家进屋后,拍了很多张二妮和陈实睡在同一张床上的照片。随后,王猛和随行三人围住了陈实。成美上前打了张二妮一巴掌,并按住张二妮不让她起来。王猛还脱掉了张二妮的内衣,张二妮则尽力用毯子盖住她赤裸的身体。结果在和程梅、王猛争执的过程中,她的屁股多次被暴露。在这起因“抓奸夫”引发的名誉纠纷案中,受害人张二妮获得1000元精神慰藉。 (所有人物均为化名)
▌自己收集的证据更容易被法庭采纳
在婚外情取证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在自己的床上拍摄到自己的配偶与第三者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照片,则更有可能被法院采信。在自己家中抓获您的配偶与第三方亲密行为并不构成刑事责任,除非您闯入他人家中。但当事人不能向公众传播自己“被强奸”的照片,也不能人身侮辱第三方。否则深圳小三调查公司,即可成立侵犯第三人名誉权的行为。
▌公共场所收集的证据可以被法庭接受
当事人在公园、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取证时,一般不会侵犯他人隐私,更容易被法院采信。但公共场所的拥抱、牵手、亲吻较多,亲密接触较少。这些亲密行为的照片很难证明配偶有重婚或与第三者长期稳定同居。他们只能从一方面证明自己有不正当的异性关系,证明配偶有过错。
▌律师建议:第三方有三类,责任不同
生活中第三者的表现形式基本上有以下三种:
一种是通奸形式,涉及偶尔与异性发生婚外性关系;
第二种是夫妻双方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形式;
第三种是重婚罪,即夫妻以夫妻名义同居。
在这三种形式中,重婚属于刑事犯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而“同居配偶”仅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法院判决离婚是合法的情况,无过错方可以据此要求损害赔偿。 。如果偶尔与异性发生婚外性行为,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因通奸而离婚,如果无过错方证据充分,则对方承担过错责任,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分割更多财产。